因為遇到詐騙
A是我前前公司的主管
在我離開前公司後沒幾個月他就一直找我到J公司
一年後我同意了,原因是T公司雖然工作穩定(?)又離家近
但實在沒什麼發展性
考慮到J公司有超過六個前同事
加上找我的A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
想了想人生就是要力爭上游,就上了
...賊船。
第一週有客戶來,似乎前途一片光明
前二週開始放置play
第三週繼續放置play再加上我的兩層主管幾乎不在辦公室
第四週幾乎宣告我的兩層主管都要被拔掉
第五週確定我沒主管了
第六週有房仲來看辦公室,roadmap上幾乎是空白
這輩子沒這麼星光閃閃過,每天都在演連續劇
唯一的幸好是還有錢領,不然我要演誰能比我慘了

怨嘆的是我也沒有貪圖這邊有什麼名利
每天還多花不少時間在通勤上
都只為了一個字 力爭上游
哎呀好像是四個字不管了
雖然錢給的比前公司還多一些
但是這樣有什麼意思?
但是這樣有什麼意思?
我離開熟悉的職位是為了更有前途的工作
這樣錯了嗎阿扁臭了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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