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入新公司的參考要素


這篇寫于2014/5/29, 我加入現在的公司已一年七個月。特別的不僅是新環境,還有新的職位,更特別的是文化差異,以及我很少有機會 face to face 與我的主管及同事說話或討論事情。

我理解到加入一個新公司有幾個要點要先注意,做個記錄整理思路並留做參考。

1. 最重要的是得到信任
這點沒辦法很快做到,通常需要幾個事件的累積。好處是得到信任後你的主管就不會一直盯著,可以依賴照自己步調安排事情。

2. 苗頭不對就快跑
通過了面試的糖衣之後就會見識到黑暗面。留在公司內多點時間,並積極社交,可以讓你趕快知道要不要停損。

3. 得到使用內部資源的當然權利
這邊說的權利當然不是公司本來就賦予你的東西,而是理所當然的權利:要求別人幫你做事時理直氣壯毫不畏縮。這點的關鍵是好人緣,其他人對你的服從,還有,又是信任。
另外還包括知道有哪些資源可以使用,這常常是教育訓練或員工手冊不會記載的。

4. 趕快上手接爛攤
通常會有爛攤要接,這種爛攤通常是大家都不想碰的,卻又非解決不可。趕快集中火力解決一個爛攤,會比較容易得到信任並且建立自己在團隊的地位。

5. 善用無敵時間 (背景音樂為無敵星星: 登登登登登登登 登登 登登登登登登 登登)
新人加入總是不懂,這是得罪人的好時機。老人們不敢碰的禁忌不敢挑戰的事情,由新人來做都可以被原諒,當然不只是踩地雷,要配合上察言觀色快速了解狀況。


先寫到這。

FROZEN - Let It Go


本來聽到台語版的覺得很搞笑

有機會看過電影才發現這一段其實是很心酸的說出: Let it go

Let It Go~ Let It Go~
Let It Go ê 意思系hō͘伊去~



片中對 Elsa 出走後的心境沒有太多的描寫,是比較可惜的地方。不過為了迎合各年齡層的觀眾,這樣的安排是可以理解的。另外雪人 Olaf 有點突兀... 很明顯是創造來搞笑的,反而馴鹿 Sven 比較討喜...!

廢除死刑與維持死刑


猶記2010年我還想去參加朱學恆在凱道辦的反廢死遊行,4年後的今天我認為我已經是支持廢除死刑。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,可說是思想上的長途旅程。一如所有的社會議題,廢死是一個牽涉廣泛的題目,很難用單純的Yes/ No來回答。更精確的說:我支持有條件的廢除死刑。

第一次開始思考這個問題是在2000年的夏天,當時在通識課程 “哲學與人生” 。儘管當時我沒有被改變,接下來的十年我也沒有新的想法,但課堂上的討論確實促使我去檢討自己的想法。


壹、寧可放過一百,不可錯殺一人

法律是人定的,調查與判決也是人為的,既然是人就有犯錯的可能。儘管無罪推定與科學辦案能將冤獄機率降低,但還是不能完全免除。在這個情況下,即使機率只有千分之一甚至萬分之一,讓一個人的 "白白犧牲" 換取九百九十九人 "正義的執行" ,這樣公義嗎?上面的基數可以無限放大,但再高的比例,都彌補不了一個無辜的生命白白犧牲。


貳、印度同性戀法案,施明德與湯英伸

【维基百科 】大部分以穆斯林為主要人口的國家都判定同性戀行為為有罪。在伊斯蘭政權國家如伊朗、毛里塔尼亞、沙特阿拉伯、蘇丹和也門,同性戀會被處以死刑。而尼日利亞及索馬里的部分地區亦執行此法。[2]而雞姦的懲罰於不同的法律下有不同處理手法,部分人會被處以死刑,而部分人則會被監禁。而部分較世俗的國家雖然以穆斯林為主,但不依上述手法處理。如印度尼西亞,[3]約旦及土耳其。

【维基百科 】1980年,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於台北景美軍法看守所第一法庭舉行,施明德從容應對、笑傲法庭,並提出主張「台灣應該獨立,而且事實上已經獨立三十多年了,現在的名字叫做中華民國。」,「黨禁、報禁、戒嚴令、萬年國會是台灣民主化的四大害」。4月18日,依《懲治叛亂條例》第二條第一項判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,罪名成立,原判死刑;但在國際壓力下,改判無期徒刑定案。

【维基百科 】湯英伸(1968年7月26日-1987年5月15日,鄒語族名:迪亞),曾就讀嘉義師專,後因故休學。1986年初,為負擔家計,從阿里山鄉前往臺北市謀職,他根據報紙上的西餐廳徵人廣告前往應徵,但不料該餐廳的真面目是求職介紹所,誤入求職陷阱的湯英伸被介紹到洗衣店工作,並且欠下了介紹費三千五百元,又遭到雇主扣留身份證,還被迫超時工作。1月25日,工作九天後,湯英伸酒後與雇主發生衝突,情緒失控之下殺害了僱主一家三口,湯英伸犯案後前往警局自首,因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定讞。

從這幾個例子可以看出法律的制定有時是多愚蠢與不合理。遠在幾千公里外的,今天仍然還判決同性戀死刑。美麗島事件施明德原被判死刑,但他的所作所為在今天是多麼微不足道的小事,可能連入獄服刑都不用。這也不過是三十多年前的事。在當時的社會風氣下,多數民眾也許覺得他罪有應得,依法辦理。這是多可怕的洗腦教育?可說是思想上的腦殘,價值判斷的文盲。

如果僅僅看湯英伸的作為與結果:18歲的少年殺害僱主一家三口,包括一個兩歲女童,也許有人會說死刑是罪有應得。但深入了解他的遭遇與困境,其實其情可憫。他有沒有教化的可能?我認為有,但他再也沒機會。


叄、我的小結

如果當時施明德被判處死刑並執行,今天去回顧會不會覺得可惜?如果今天湯英伸還活著,會不會有重新審判並自新的機會?部分的伊斯蘭國家,幾年後會不會對於曾經迫害同性戀而感到惋惜並懊悔?

死刑是不可逆,以至於不可彌補的。相對於徒刑、罰金等其他刑罰,它強大到應該要被畏懼。對於法律可能的不合理,判決可能的不合理,這些 “死刑犯們”,該不該有一線機會,等社會重新省視這些價值觀?法律在那個時空背景下也許有不得不嚴苛的理由,但留下一線生機彌補這些錯誤,是不是同等重要?


延伸閱讀
陳智雄
http://www.taiwannation.org.tw/dbsql/efcontent1b.php?id=65
http://zh.wikipedia.org/zh-tw/%E9%99%B3%E6%99%BA%E9%9B%84

湯英伸
http://dawogroup.pixnet.net/blog/post/18628870-%E4%B8%8D%E5%AD%9D%E5%85%92%E8%8B%B1%E4%BC%B8-(%E4%B8%8A)
http://zh.wikipedia.org/zh-tw/%E6%B9%AF%E8%8B%B1%E4%BC%B8%E4%BA%8B%E4%BB%B6

北捷隨機殺人事件


趁記憶猶新的時候把想法整理一下。

A.
我是反對繼續在FB轉貼相關文章報導或是發表評論的,因為這樣的事情不會常發生,但在媒體與FB的推波助瀾下,恐懼將過度瀰漫整個社會。而這裡沒什麼人在看,剛好讓我大放闕詞。相對來說FB的推播功能會強迫你所有的朋友看到:熟的/ 不熟的/ 天天見面的/ 一面之緣的/ 沒見過面的,同學/ 多樣類型的朋友/ 親戚/ 家人... 想到閱讀者組成結構之複雜,就值得害怕。


B.
所謂暴力影劇或是遊戲的影響又普遍的被斷章取義,這樣的斷章取義也是目前社會普遍的問題,所謂的半桶水響叮噹,一知半解比無知更危險。大多時候我寧願閉嘴,在心中思考與辯證想法,有小結論才敢與人討論,討論時也不堅持己見發射連珠砲,總之就是多思考少廢話。暴力遊戲造成的實質影響我認為是
1. 同理心的喪失
2. 對自我能力的誤判
3. 價值判斷失準
這個影響應該是間接的,而不是能夠直接模仿學習的。以經典槍戰遊戲CS為例,影響可能是:不去站在敵方的立場思考為什麼他要這麼做,誤以為自己有能力在現實的槍戰中存活甚至擊敗對方,對於人命與身體傷害的價值過於輕視。至於直接連結到暴力行為,實在是說得太簡單了。


C.
台灣社會的主流價值觀仍然是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,儒家思想主導。至今仍然不斷的有人在說:“他一路走來考上或念的學校也都不錯,我們的教育及社會到底怎麼了”。這是社會結構有問題,偏重學歷的社會造就對人格培養的缺乏注意。每次這類的事情發生人們就會瘋狂的尋找原因,等到發現它來自一般家庭,讀書普通,沒有前科,沒有精神病史,沒有異常行為,也許有些人會開始覺悟這個社會在結構上的問題,而不是想辦法給他貼標籤,討論捷運要多派多少警察,或是要廢除還是維持死刑。

D.
成長過程沒有被建立正確的價值觀,離開父母的教養頂多三年,也許只有半年。他沒有足夠的時間自己去建構自己的人生觀,就在這個時間點犯了案,而台灣社會必然不會再給他機會。一生就這樣孤獨且無意義的,循著父母或社會的期盼的走過二十一年,然後被結束。我認為他事實上是很可憐的。


無病呻吟:欠你的溫柔


欠你的溫柔 -吳宗憲
(沒有辦法鑲在blog文章中播放,只好放連結了)

剛剛偶然在廣播聽到這首歌
十七八歲時容易感動的情緒又回來了
好久沒有這樣被一首歌打動


究竟是什麼樣的生活或態度

把我們都磨成這樣的鐵石心腸?


關於 “鬼島” 這個詞


一開始我還覺得蠻新奇有趣的,但已經被濫用到不好笑了。這是生你養你的土地。對它沒有感恩的心情也罷,不可以侮蔑他,輕視它,也不要一邊吸取養分一邊譙。不喜歡這塊土地上面的人事物,那就想辦法改變它,因為你也是形成這個風氣的因子之一。也許錯誤不是你直接造成的,但沒有行動去試著改變,那是鄉愿。過去我也是鄉愿,最近醒來後正在深切地反省。

這是近很紅的詩 “起初他們…”,出自德國牧師馬丁·尼莫拉 Friedrich Gustav Emil Martin Niemöller

納粹殺共產黨時,
我沒有出聲
——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;
接著他們迫害猶太人,
我沒有出聲
——因為我不是猶太人;
然後他們殺工會成員,
我沒有出聲
——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;
後來他們迫害天主教徒,
我沒有出聲
——因為我是新教徒;
最後當他們開始對付我的時候,
已經沒有人能站出來為我發聲了。

Facebook上面有個專頁叫做 歡迎來到"鬼島台灣",裡頭有很多有趣的訊息與影片,但那個 “讚” 我就是按不下去。

時間的分配


這是一篇用來自省的文章,經由這個動作整理思路並檢討行為。

打從2008年的工作 (handheld computer company) 起,就一直被時間分配所困擾,因為公司都給予大於負擔能力以上的工作量。先前的工作 (text book publish company & PCB company) 沒有這樣的麻煩,是因為制式化的工作範圍與主管的管控。

往好處想,2008年後的工作都給我自主管理工作內容與時間,相對來說比較自由,但壓力也大。在這個狀態下要持續面對幾個問題:
1. 自我判斷事情的急迫性
2. 處理的難易度
3. 主管的指示
4. 事情可能會越做越大

而這些問題是持續不斷在改變的。

一般情況下我不會一股腦全都做公司交辦的事項,而是會花時間在其他地方,如學習繪圖軟體,研究市場及競爭對手等。這些不是主管交代要執行的東西,卻是對工作有意義的,我就會花時間下去。這個行為模式在學生時代就建立了,缺點就是書沒念好聯考沒考好,但優點似乎也有限。曾有主管對這頗有微詞,我也認為他的考量有道理的。

對於 1. 自我判斷事情的急迫性 是個很妙的命題,因為參雜了很多主觀的意識,還有客戶的追逼程度。一般我會儘量排除客戶的追逼因素,因為逼得緊不見得真的急,逼不緊反而可能是信任你的處理。

2. 處理的難易度 很多人做事會先把簡單的處理掉,這也是一個有效率的做法,但困難是:花時間做20個簡單的,就永遠沒空做那1個難的。於是難的就被無限推遲,到最後火燒屁股只好用我最討厭的那招:草草了事。

一般來說 3. 主管的指示 是要優先處理的,通常是重要的事情,至少是主管重視的事情。更重要的是:主管會直接依照單一案件的處理結果評判你這個人的價值。有時主管會給毫無價值的垃圾問題,我也只能用70分的標準處理。畢竟主管有他的考量,不是都需要跟我詳細說明的。最氣的就是做出來根本沒在看,或是又改變策略或方針,這招通常玩個兩三次我就可以摸清,以後不再當做一回事,不過也有失誤的時候。整體來說主管交辦的項目要特別小心。

4. 事情越做越大 這是我的罩門... 因為沒有整體的把事情做好往往會有洞,然後越破越大... 個性上我喜歡預防不喜歡治療,而且事事都考量進去了還出紕漏也比較甘願:反正沒辦法做更好了。而事情越做越大有一個非常大的優點,它通常會給你經驗值,可以學到東西使你成長。代價就是會被貼上效率不彰的標籤,而且很累。


先打到這,暫時還沒想到其他的。

幸福不幸福


看到FB動態消息上,一個老同學當爸爸了,我為他高興,因為他與夫人年紀約莫33, 34歲,也不小了。


對於幸福的定義隨著成長一直在變,小四的時候我覺得可以吃很多鹹酥雞就是幸福。還跟表弟一起發下豪語:以後有錢的時候要買很多鹹酥雞來吃。大學時天高皇帝遠,我終於可以肆無忌憚的吃麥當勞跟雞排,但越容易得到的也越不希罕。來到今年三十好幾,要我吃炸雞鹹酥雞我還要考慮再三,除了怕胖怕不健康,其實也沒那麼好吃了。

但我仍然認為在人生的某些階段就是要做那個階段想做的事
幼稚園愛捉迷藏
小一玩紅綠燈
小六迷偶像
國三看漫畫
高三打籃球

這些喜愛與情緒過了,就過了
國三不會捉迷藏
高三不會紅綠燈,只會闖紅燈

這些小幸福只配在當時擁有,因時而異。同樣的,各人的幸福只有當事人可以評判,因人而異。有這個感觸是因為自己也曾迷失在追求幸福中,於是盲目複製別人的幸福行為,以為可以成就自己的幸福。就像永遠弄不懂的 Microsoft Word 格式,複製貼上的不一定正確,同樣的用自己的框架去評判別人幸不幸福,也多誤訛。我要自己不要羨慕別人的“似乎很幸福”,也不要惋惜別人的“看似不太幸福”,再怎麼樣自己的人生還是要自己過。

二十多歲時我領27K,覺得哪天可以領到40K一定會很幸福。過幾年我領了40K,也不覺得有比較開心。我又想到那句話:

接受你之為你,並且樂在其中。